|
案情简介: 2002年10月30日,就读于重庆邮电学院的一对男女学生,由于两人在暑假期间发生性关系,使女方怀孕,校方知晓后,学校以“品行恶劣,道德败坏”为由将其二人开除。二人对学校做出的处罚不服,并且认为两人发生性行为属于个人的隐私,学校无权进行干涉,并且,学校以“品行恶劣,道德败坏”将其开除,并公开处理决定的行为是侵犯他们名誉权的行为,遂以“定性错误、于法无据”为由,将重庆邮电学院告上法庭,要求学校撤消做出的勒令退学的行政处分决定,并以侵犯隐私权、名誉权为由要求学校赔偿损失100万元。
相关报道
·大学也应该有配“套”实施[2003-11-07] ·学校凭校规开除学生是否合法[2003-11-02] ·烫手的成人体验[2003-11-02] ·怀孕大学生明年高考——怀孕不算道德败坏[2003-10-08] ·女大学生怀孕与被诅咒的"道德"[2003-10-06] ·珍视个人的隐私权[2003-10-03] ·女大学生怀孕惹谁了?[2003-10-03] ·怀孕女生案作出裁定 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上诉[2003-10-02] ·禁欲主义的黄昏——评“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”[2003-10-02] ·关于“开除怀孕大学生”的讨论[2003-10-02] ·禁欲主义的黄昏——评“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”[2003-10-02] ·一起同居怀孕大学生被开除事件的调查[2003-10-02] ·边缘“性”问题背后的沉重[2003-10-02] ·怀孕女大学生该被开除?当事人仍在等待[2003-10-01] ·人权,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法律概念——从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说开去[2003-10-01] ·高校新规用法律语 学生怀孕作弊不再“道德败坏”[2003-09-27] ·保护大学生的公民权利[2003-09-26] ·质疑: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 非婚性行为非法吗[2003-09-20] ·大学生怀孕被开除续:教育部称学校做法不为过[2003-09-04] ·这是按校规办事[2003-08-27]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