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法律119社区>> 合同法>> 违约责任>> 案例参考>>正文内容 _正文

案例:

 
案情: 1999年至2001年期间,厦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楼房未建成前,在报刊上刊登广告并多次推出商品房项目的宣传册,宣传中曾有这样的描述:“钻石店面”,“恰如上海南京路、厦门中山路、24米宽度刚刚好……”,“二期独立店面,间间沿街,直面人潮,……更有厦门温州企业积极介入……”同时在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中标明该项目相...


    你还没注册?或者没有登录?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!

    如果你还没注册,请赶紧点此注册吧!

    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,请赶紧点此登录吧!
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16日
转播到腾讯微博
用户信息中心
  • 还没有任何项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