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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婚特别保护条款与“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”的法定离婚理由的关系怎样适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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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这一规定的法律意义在于: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是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。法定离婚理由属于普通条款的范畴,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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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年07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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